摘要

摘要:士族衰亡是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核心议题之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海内外部分学者通过统计官员及进士家庭背景,认为黄巢起义前,唐代士族始终在政治上保持优势地位。但相关量化研究不仅存在概念不清、循环论证和对条件概率误解等问题,也未能采用控制变量方式解析唐代社会流动机制。使用多元统计分析模型,且基于现有墓志分析显示,来自门第的政治优势在唐初之后逐渐消失,父辈官品对子代仕途的正向影响始终稳定。科举对仕宦成就的影响越来越强,成为新兴家族提升地位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唐代;量化;士族;科举;社会流动

士族兴亡作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的基础课题,是探索这一历史时期政治、社会、制度变迁的主要线索之一。A 但近年来,士族相关问题在学界关注度有所下降,研究发展也遇到瓶颈。A范兆飞讨论个案研究方法时认为,士族研究急需重新关怀宏大问题,重视“整个大族群体”的一般性、普遍性。他敏锐观察到,几十年来浩如烟海的士族个案研究纷纷声称其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性,B意味着即便关注个体的研究范式,最终志趣指向依然是对群体变化趋势的洞察。仇鹿鸣则着重强调唐代的重要性,认为从社会、制度变迁角度看,唐代士族群体恰恰是一个可以检验、修正并继续发展史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唐代上承被赋予“身份制”、“贵族制”等标签的魏晋南北朝,下启科举被认为起决定性作用的宋朝。而从仕宦角度看,仇氏则认为,在唐朝这座连接贵族制与官僚化的桥梁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需要“进一步通过实证研究来加以定位”。C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学者强调对代表性、典型性和群体趋势的实证求索,大多通过“量化”范式实现。D孙国栋、姜士彬(David G. Johnson)、毛汉光、谭凯(Nicolas Tackett)等曾对唐代士族群体仕宦情况加以统计,试图以此探讨魏晋隋唐时期阶层性质和社会流动等宏大问题。E如果说关注群体趋势和宏观脉络是士族研究推陈出新的关键,那么有必要重新探讨量化范式在士族衰亡研究中的应用。阶层流动及社会力量此消彼长可以帮助我们更直观把握历史宏观脉络,而统计分析是衡量阶层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A既然围绕士族及更宏大历史命题的讨论,离不开对“群体”的判断,那么对“量”的判断也不可或缺。

深入探讨量化范式的另一重意义,则与士族衰亡研究本身有关。学界曾就士族衰亡问题有过激烈辩论,“衰退派”认为,随着唐代科举制度发展,士族失去起家与晋升的特权,社会对个人出身的认知也发生变化,新阶层随之崛起。B与之相反,“延续派”采用量化范式,计算唐朝各时期士族在职官员(或高官、宰相等)的占比,发现该比例自唐初至唐末都未有明显变化,据此认为士族政治地位终唐一代没有出现下滑,科举制度未能挑战其地位,士族阶层是在唐末黄巢起义及五代战乱中猝然而亡的。C

“延续派”直接依赖量化统计得出结论,而“衰退派”更注重对具体事例、文本和制度的分析,双方在观点上的鲜明分歧似乎源自方法上的差异。深入探讨现有量化研究中的具体统计方法,有助于重新审视、修正“延续派”观点,深化对士族衰亡的理解。传统问题研究的冷却并不意味着相关学派已产生共识,围绕士族衰亡的辩论仍长期相持不下且各方观点泾渭分明,学界距离得出明确结论还很遥远,士族衰亡研究依然有广阔推进空间。

在现代统计学高度发展的背景下,量化范式在史学中的应用亟待重新审视。本文将系统揭示“延续派”学者在运用量化范式时因方法不当而产生的严重缺陷。通过现代应用统计学方法,修正来自使用者而非量化范式本身的缺陷。基于对唐代社会更具代表性墓志样本的多元统计模型分析显示,唐初之后,来自门第的政治优势逐渐消失,而近祖(本文指父祖两代)的重要性并未下降。同时,即便考虑士族群体参与科举的情况,科举对社会流动的独立影响依然随时间推移逐渐增强,成为新兴家族提升地位的有效途径。本文因此驳斥毛汉光、谭凯等“延续派”观点,指出士族远在唐末战乱之前便明显衰退,唐朝也逐步进入科举时代。A

这一历史图景的统计学印证具有深刻理论根基,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揭示的,阶级对“精神生产资料”的统御有赖于其对“物质生产资料”的支配。B随着士族在中央化进程中放弃地方庄园经济根基,以及庶族地主通过科举走上政治舞台,士族的“精神力量”(即门第的政治光环)自然逐渐枯萎。

一、士族衰亡研究中的量化困境

以往关于魏晋至隋唐时期士族的量化研究,存在定义不清、统计误判、维度混淆三大问题。

(一)士族定义的模糊化、自相矛盾与循环论证

过往量化研究依赖对唐代重要官员中士族出身者的占比进行统计,而此类方法显然需要作者给出非常明确的士族定义。然而,这些定义往往语焉不详,甚至自相矛盾。

以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为例,其对士族的定义包括“三世中有二世居官五品以上的家族”,但并未解释此“三世”到底是父、祖、曾三代还是本人、父、祖三代。在同书另一处,作者强调正史“大率只录父祖名号与官职,或及曾祖,述及高祖之例甚少”,因此“如若局限四代或五代方可称为士族,则这些因没有记载曾祖、高祖以上的人物,都将被排除于士族定义以外,显然不甚合理。所以取三代作标准,也因资料的限制所致”。似乎意味着“三代”是排除曾祖的,即只有自己、父、祖三代。把个人成就当作“家世”一部分,显然有违研究社会流动的基本逻辑,从定义上就埋下因果倒置的风险。A

该定义的“自洽性”也存在问题,因为作者又说,“父祖有一代五品以上者,列为小姓”。意味着如果父祖只有一代是五品以上,则本人不是“士族”。但若三代包括本人、父、祖,那么本人五品以上,父祖中有一代五品以上,却符合之前基于“三世中有二世居官五品以上”的士族定义,此时本人就应该被算作“士族”(而非“小姓”),这是毛著定义完全不自洽的地方。在士族定义问题上更明显的矛盾之处,则是毛著在另一位置又认为符合“父、祖、曾祖辈三世之中有二世任刺史太守或二千石官者”即为“士族”,B既与之前排除曾祖后的“三世(包括本人)”不符,也与“父祖有一代五品以上者,列为小姓”不符,因为若父、曾两辈显赫,只是祖辈不显,按照毛著的“三世二显”标准,则应为“士族”,而不该是“小姓”。

该书还拓宽“士族”范围,认为很多历史记载中的“世家大族”,即便不符合上述要求,也当被视为“士族”。此处定义更是模糊,相关用词包括“凡史书皆称大族者”,“柳芳所说的郡姓、虏姓、吴姓”,“正史中所提及的大族”,“旧士族”,“魏晋旧族”,“州郡级著姓”等。C毛著并没有说明到底哪些家族、房支或郡姓属于以上用词所涉及的概念。因为这些词所涉概念甚广,在无明确定义情况下采取计量统计,存在把“士族”随意化、宽泛化的风险,计算出来的高官中士族占比因此也会被高估。采用量化统计的历史学研究,应避免士族定义模糊化及自相矛盾的情况。

谭凯没有对士族进行先验定义,而主张通过数据自身揭示其真实面貌,即究竟什么样的群体在时人眼中属于社会最显赫阶层。D他用大量墓志与传世史料,重构唐代家族之间的联姻情况,发现有一批通常葬在长安、洛阳及两京间“走廊”(capital corridor)的家族相互联姻,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婚姻关系网络。A最初重构此网络形态的《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以下简称《消亡》)一书所用主要材料是9世纪墓志。2020年,谭凯使用涵盖整个唐代的墓志和传世史料,发现这一网络形态自7世纪绵延至9世纪末。B该网络成员则被认为是当时社会地位显赫之人,谭凯在《消亡》及后续研究中也试图论证家族婚姻网络有助于网络成员获得任官优势,进而确保该群体政治地位得以世代相传。谭凯虽然采用另辟蹊径的数据驱动方式(data-driven approach)定义士族(即把两京婚姻网络中的成员均视为士族),但其论证士族政治地位升降的方法却与孙国栋、姜士彬、毛汉光等传统的计量研究并无二致,都是计算研究者定义下的士族在唐代高官中的占比,并关注该比例在各个时期的变化。谭凯发现各时期唐代宰相中两京婚姻网络成员的占比很高,从而认为唐代包括科举在内一系列社会及制度变迁,都没有给士族地位带来挑战。

然而,谭凯对士族的定义恰好导致其后续的比例计算方法出现循环论证问题。在构建婚姻网络时,任何与该网络联姻的人都会被视作该网络成员,不论联姻关系是由成员父母辈或更早祖先建立,还是成员本人同侪或由其子女建立。而一旦联系建立,此人祖先和后代都会被自动视为两京婚姻网络的成员,即谭凯定义的“士族”,C意味着“门非世胄,位以艺升”的寒门子弟,D如果在跻身官场后被该网络以通婚方式吸纳,就自动成为所谓“士族”。在谭凯的统计中,这些人也自动成为士族在高官中占比的一部分,用以支持“旧时大族如何在唐代成功地适应政治动荡,并持续垄断朝廷的高层官职直至王朝末年”的论点。E换言之,当一个来自从未与该网络建立过联姻家庭的寒门子弟,因其个人才华和科举成功等因素获得政治前景后,若迎娶该网络中的某位女子,或其子孙在身居高位后与该网络成员通婚,谭凯便会将这位寒门子弟视为该网络成员,其每一代祖先也会被认为是该网络的一部分。因此,即便他并未依靠两京网络发迹,谭凯也会自动将其定义为出身于士族家庭。根据上述定义进行简单的“士族在宰相中占比”统计,必然会陷入把“成功使他成为士族”混淆为“士族背景使他成功”的循环论证中。

事实上,如果把谭凯的判定标准调整为,仅当一个人的父辈及父辈以上祖先属于两京婚姻网络时才将其计入士族,那么谭凯所谓“士族宰相”中竟有25.41% 实际出自寒门(如张九龄、张说、牛僧孺等)。可见将后发联姻计入祖先背景的统计方式,本质是以政治成功倒推士族身份的循环论证,导致士族在唐代宰相中的占比严重虚高。

(二)条件概率与社会流动:士族研究中的统计陷阱

“延续派”研究方法虽然以统计为主,但所关注的统计量无法回答士族任官优势和社会流动等问题。“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是社会科学概念。不同研究虽然在变量和方法选择上有所不同,但都关注“家庭出身”(origin)与“个人最终成就”(destination)的统计相关性,通过比较“良好”家庭出身与普通家庭出身的个人在职业成就上的差异,来估算良好家庭背景为个人事业带来的实际优势:E(事业成就 | 良好家庭出身)-E(事业成就 | 普通家庭出身),即良好家庭出身者平均事业成就与普通家庭出身者的平均事业成就之差值。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该优势越高,社会流动性越低;该优势越低,社会流动性越高。很显然,社会流动研究所用的统计样本需要包含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个体,且这些人的职业成就也各不相同。用社会流动研究方法判断士族任官优势,相关统计量则是E(官品 | 士族)-E(官品 | 寒门)。若以高官为中心,均值统计量则转变为条件概率表达:Pr(高官 | 士族)- Pr(高官 | 寒门),即士族任高官概率与寒门任高官概率的差值。该差值变化可以帮助我们判断唐代不同时期的社会流动情况。A若某一时期差值很大,说明士族任官优势在该时期更高,社会流动较低,反之,社会流动则较高,该统计方式非常契合我们判断社会流动的直观思维。“投胎”到更好家庭,比起“投胎”到普通家庭,究竟能给一个人带来多大任官优势?上述条件期望值的差值或条件概率的差值就是该问题的统计表达。

“延续派”明确声称所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流动及士族的任官“优势”。A然而,“延续派”在使用统计方法时,所计算的统计量却仅是高官中士族的占比,即Pr(士族 | 高官),而不是士族任高官概率与寒门任高官概率的差值。因此,“延续派”无法回答关于社会流动与士族任官优势的问题,而对条件概率的混淆,也使“延续派”从数据中得出的结论,与数据所反映的真实情况相异甚至截然相反。“延续派”发现高官中士族的占比,即Pr(士族 | 高官),在唐初至唐末各个时期均相似(大体在70% 左右),因此认为士族任官优势终唐一代未出现明显下降,而社会流动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B但此处的“统计陷阱”在于,研究者并未考虑士族和非士族的人口“基数”之比例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根据人口学常识,古代特权阶层的子嗣存活率远高于非特权阶层,C而人口代际增长又是呈指数变化。按照“延续派”的逻辑,既然士族在唐初宰相中占比如此之高,那么他们应该是权贵群体,其存嗣率理应远远高于非士族群体。即便保守地假设每代士族存嗣率仅比非士族群体存嗣率高25%,那么从唐初至唐末,相比于非士族群体,士族人口比例也会增长至少5倍。若子嗣存活优势不是25% 而是100%(即1倍),那么士族之于非士族的人口比例增长就会高达255倍。A但士族在高官中的占比却始终维持在70% 左右,其任官占比“变化”与人口基数比例的爆炸性增长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综上,虽然高官中的士族占比在唐代保持较高水平,但背后却存在士族人口基数倍数上升的可能性。若这个可能性成立,那么每个士族个体的任官优势,即高官人数占士族总人口的比例减去高官人数在非士族总人口中的比例,则在不断下降。B因此,看似表明士族优势长盛不衰的统计数据,实则蕴含巨大的社会流动。用统计和数据来研究士族任官优势,应该从样本中直接估算士族任官优势,即Pr (高官|士族)-Pr(高官|非士族),以及该差别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才能避免因混淆条件概率带来的统计陷阱。

(三)门第与近祖:士族概念的简单化

现有量化研究第三个问题是将士族概念简单化,具体表现为混淆“门第”和“近祖权势”两个影响家世的不同维度。实际上,在不同历史情境下,两种维度的意涵和作用不尽相同,如中晚唐的“孤寒与子弟之争”,即表明近祖甚至当时冠冕的意义。C北朝后期对“汉魏旧族”重视,则体现门第的政治影响。A仅从唐史中的名宦家族也能看出区分二者的重要性。一方面,韦承庆、韦嗣立、李德裕等人的家世兼具旧族门第和近世冠冕;另一方面,类似张弘靖、归仁晦等新兴家族出身的官宦子弟也是屡见不鲜,即便他们因为远祖不显而缺乏耀眼“门第”。B家世背景的差异提醒我们,若要更准确理解士族任官优势及社会流动演变,有必要分别考察门第和近祖两个因素各自发挥的具体作用。但毛汉光、谭凯等学者在统计时却只用单一维度去定义士族,无异是将士族这一复杂多维的历史概念简单化,从而导致外延扩大,把许多家世迥异的人物统统纳入同一定义之中。毛汉光不仅将汉魏名门范阳卢氏视为“士族”,还将六镇起义后崛起的权臣尔朱氏、敕勒豪酋出身的北齐武勋斛律氏等家族也定义为“士族”。C谭凯对唐代士族的统计基于两京婚姻网络,导致安史叛军出身的河北藩镇节度使家族和五姓七望这样的世家大族在数据中被混为一谈。D

二、士族在科举中是否具有巨大“优势”?

科举制度是有关士族衰亡辩论核心话题之一,强调士族终唐一世保持优势地位的学者,也经常论证士族在科举竞争中的优势。过往研究通过统计《登科记考》或新旧《唐书》中出现的科举及第者家庭背景信息,得出绝大多数及第者均来自“士族”的结论。E然而,从极为残缺的“名单”中计算比例的方式,存在严重的选择性偏差(selection bias)。现存唐代史料关于科举的记载,尤其是进士姓名的记载非常有限。唐代放榜的进士人数总和约为6585人,经岑仲勉、孟二冬、金滢坤等学者对《登科记考》的补正,所得唐代进士“名单”也仅不到总人数的38.86%,有明确家世记载者更是寥寥无几。A

随着科举重要性在唐代不断增强,《旧唐书》往往会在名宦列传后附上其子嗣及第情况。既然是名宦子嗣,相关及第者又作为“士族”自动进入“可考及第者中的士族人数 / 可考及第者总人数”的分子部分。例如,杨技、杨拭、杨㧑、杨擢、杨拯、杨据、杨揆、杨拙、杨振等并无重要政绩,其科举及第情况之所以为后世知晓,只因是名宦杨於陵的孙辈,其本无可书的生平被附在《旧唐书》杨於陵及其诸子传记之后。B科举及第作为这些士人生平中为数不多值得记录的事迹,也登上了史书。名宦后代出身的及第者,因此自动以“士族”身份成为“及第者名单中士族占比”的一部分。相反,没有显赫到名宦级别的官员,一般不会成为纪传体正史的传主,他们后代即便科举及第,也无法像诸杨那样作为传主后人被记录下来。例如,尽管陈皆、康某、余从周、何邕等都曾通过科举入仕,获得比近祖更高的官职,但因为近祖不显,无法被史书列传,及第事实也无法被正史记录下来。若非凭借墓志资料,可能永远无法在科举“名单”上看见以上寒门子弟。C仅就目前史料发掘及使用情况看,正史列传依然是极为残缺科举“名单”的主要家世信息来源,用此类名单计算士族和寒门占比,大概率会造成对士族占比的高估和对寒门比例的低估。在笔者所用纯墓志数据中,若以父祖皆为五品以上官员定义士族,则及第者中士族占比只有25.2%,而按照可被追溯至著名房支的标准定义士族,及第者中士族占比也只有39.4%,远远低于某些学者估计的70% 以上比例。A

如果要严谨估算唐代科举对社会流动的意义,则要重视控制变量。现有研究的主要手段是对单一变量计算百分比,这种简单的描述统计无法处理复杂历史情境。在阶层流动与制度变迁等重要问题上,多个因素互相影响,若要估算某个因素的效应,需采用现代统计学方法,通过多元统计模型(multivariate statistical modeling)的“控制变量”来剔除其他因素的干扰。B具体而言,士族衰亡辩论的核心问题是科举制度在唐代究竟起到何种作用。“延续派”否认唐代科举制度对于阶层流动的重大意义,他们发现士族在已知进士名单里占比很高,并从史料中找出不少对科场裙带关系的记载,因此认为士族垄断了科举渠道。C但从中晚唐史料中也能看到不少唐廷对士族参与科考的限制甚至打压的事例。A 可见单纯罗列史料,并结合严重受选择性偏差影响而得出的“统计”结论,无法帮助我们测算士族在科举中的具体优势和科举对社会流动的影响。而在旧门第与新制度共存的唐代,在士族子弟普遍参与科举的大背景下,科举对于寒门向上流动的助力作用,恰恰需要用控制变量的方法进行比较研究,才能更接近历史真实。

例如博陵崔氏第二房的崔珙,门第显赫,制举及第,在武宗朝拜相并外领节镇,B代表兼具家世和科举并最终宦途显达的群体。那么促成这一群体成功的因素中,家世和科举哪一种权重更大?有学者或许认为,优越的家世不仅能带来科举成功,也直接影响仕途通达。但此说对科举作用过于低估,毕竟在同一时期也能很容易找到像清河崔氏大房崔行规一样门第显赫,却没有科举功名,终生仕途不显的例子。C通过比较崔珙和崔行规这对在家世变量上情况相似、在科举变量上有明显区别的士人,可发现二崔仕宦成就的巨大差异,似乎指向科举独立于家世的重要性。我们还可以观察诸如张说、杨收等家世不显却依然取得科举成功的士人,他们能够和家世明显更优越的崔珙一样拜相,也可说明科举独立于家世的意义。同样家世不显的刘斌,在没有科举功名的情况下,仕途止步于乌程县尉,与张、杨两个寒门宰相对比,可以展示出科举对仕途的作用。D 若认为及第情况和家世背景是两个“自变量”,而任官情况是“因变量”,那么上述近似于分组配对的讨论,则是从数据中把某个自变量置于相似条件下,再观察另一个自变量差异对因变量的影响。

上述例子仅是对控制变量方法的简单举例,真正的控制变量研究需要用统计模型和大样本数据来实现,而非举例论证。影响仕宦的因素还有很多,且各个因素的作用在不同时期也会发生变化,要充分考虑所有因素的多种情况,需要巨量排列组合,只有在大样本中才能实现。大样本分析可以避免举例论证中出现的以偏概全,毕竟我们总能找到“反例”。多元统计模型对参数的估值则反映数据中“反例”与“正例”的消长。A总之,多变量统计模型有助于判断复杂历史时期的制度意义。在高官中士族人数占比较高的时代里,科举究竟发挥多大意义,需要严谨估算,而估算则需要用控制“士族出身”等变量方法,来剔除相关变量对科举和任官的干扰。

三、墓志数据构建与统计模型设计

本文所用数据底板来自谭凯2020年公布的“唐五代人物传记与社会网络数据库1.5”(下文简称“谭凯数据库”)。B该数据库包含《旧唐书》《新唐书》等传世史料,及5608方墓志中活跃于唐代的人物资料,是对《消亡》一书数据库的全面补充。本文只用其中男性墓志作为分析样本,并截取亡于唐代(618—907)的墓主,经清理后,主要数据集包括3640方男性墓志。C相比传世史料,墓志更加适合对群体趋势的大样本研究。墓志数据优势不仅在于更详细记载职业履历,更在于它具有较高代表性:因为墓志出土的相对随机性,中国各个地区出土墓志可以看作是对该地区唐代精英社会的一次偏误较低的抽样。D因此,那些详细信息罕见于传世史料的中下层精英,更频繁出现于墓志样本中。A

笔者对谭凯数据库作了以下原创性补充。首先,将3640方墓志中的墓主最终官职、父亲官职及祖父官职的职事官部分赋予官品,具体过程参考《通典》《旧唐书》《新唐书》及《魏书》《周书》《隋书》(因为唐初关陇集团出身墓主的父亲、祖父有在北朝及隋代任官的情况)的职官部分。

其次,因为职事官官品与唐律规定的特权息息相关,所以职事官官品高低大体可以区分士人的待遇,B但唐代毕竟是逐步走向使职化的时代,官员实际权力不一定与官品完全相符。为保证本文数据分析结果的稳健性,以及更全方位展现唐代社会流动的景观,笔者还统计了唐代宰相及翰林学士、节度使、财臣任职情况,并将其匹配在墓志样本中。C

本研究主要自变量是科举出身。笔者严格对照《登科记考补正》登科信息和墓志原文所载墓主登科的情况,去判定样本中每个个体的出身,以便了解数据里每个墓主是否有科举成功的经历。经统计,样本中共有13.74% 的男性墓主获得过科举功名。

本文旨在区分两种任官优势:父辈影响与门第效应。用以观察父辈影响的变量是父亲官品(同时以祖父官品为控制变量),但测量门第并不容易,既需要重视历史情景,又需要考虑大样本下的可行性。经权衡,笔者采用以墓主“是否来自郡姓内著名房支”来衡量其“是否拥有高门第”,若墓主来自著名房支,则在门第变量上对其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赋值具体步骤是:首先看该墓主是否可以被追溯至在唐初即有“房”等称谓的郡姓分支,A若是,则赋值为1,否则为0。在判断墓主的房支归属时,笔者以谭凯数据库中谭凯手动添加的房支信息为基础,并参考新旧《唐书》相关传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及谭凯数据库里的所有墓志加以严格审核。接下来,观察所有被赋值为0的墓主,如果他的郡姓因为种种原因从来没有过房支的称谓,那么再确认该郡姓是否属于柳芳《姓系论》里提及的26个著名郡姓(如京兆杜氏、琅琊王氏)。B若是,则再依据前法严格审核,若墓主祖先可以被明确追溯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中有记载的、生活在唐朝之前的某人,则赋值为1,否则依然为0。

根据上述严格定义,3640个墓主里有24.95% 具有“显赫门第”。基于著名房支的门第定义有两大优势:一是很多史料显示,房支确实是被唐人用来衡量家世的标准,房支间的竞争及自视清高也是常有之事。二是唐代郡姓伪冒现象十分严重,房支则不容易伪造。C本文所用数据中,墓志中墓主自称郡望的比例为80.1%,远高于墓主可以被追溯至著名房支的比例(24.95%)。

基于房支构建的门第变量是否依然会受到冒认影响?有可能,但意义不大。门第本来就是有赖于时人主观认同的概念,并不是生物学概念。墓主房支身份若已被上层社会认同,那么生物学上的真假已无意义。D并且,谭凯数据库为我们提供了“核实”(validate)门第变量的机会。谭凯一大贡献是用社会网络技术复原唐代最上层社会的面貌后,发现自唐初起便存在一个以长安、洛阳两京为中心的紧密婚姻网络。尽管谭凯分析士族衰亡时存在方法论问题,但他基于数据的描述性观察(即认为该婚姻网络反映唐代最上层社会的面貌)是合理的。判断基于著名房支构建的门第变量是否能够较好地衡量门第,最直观的方式就是观察赋值为1的墓主是否更有可能成为两京婚姻网络的一员。笔者的统计相关性分析显示,能够被追溯至著名房支的墓主,在初盛唐和中晚唐分别有高达73% 和81% 的概率成为两京婚姻网络的一员,而墓志称郡望的墓主与两京婚姻网络的相关性却只有10%—13%,表明著名房支的墓主确实被上流社会认可其显赫身份(至少是在婚姻方面)。因此笔者在下文继续使用以房支身份构建的门第变量:1代表有显赫门第,0则代表没有。

据此可以构建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将墓主官品(Rank)作为因变量,科举出身、门第、父辈官品等核心因素设为自变量(X),并引入时间变量(T)及其平方项(T2)捕捉变量效应的动态变化。模型同时纳入省份、地域集团等控制变量以排除地理和群体差异干扰。借助统计软件(R语言)拟合模型后,估算出各变量的基础效应(α)、时间线性效应k(β)及非线性效应(γ)。在此基础上,代入时间值,动态计算各变量效应k k(α+βT+γT2),即科举、门第、父亲官品及两京婚姻网络等各变量每10年k k k对墓主官品的影响:

Rankiprt = ∑k αkXki + ∑k βkXki × T + ∑k γkXki × T2 + μpt + ζrt + εiprt

具体来说,Rank即墓主官品,为本研究主要因变量。X包括我们关注的主要自变量:科举、门第、父亲官品及两京婚姻网络。X还包括祖父官品以及墓主墓志是否仅仅出现在传世文献中。自变量以k为标记。T即“年代”,是以每10年为单位的出生年。A 对于每个自变量k而言(包括科举、门第、父亲官品及两京婚姻网络),可以获得α、β及γ的估计值。将估计值代入α+β×T+γ×T2,并将每个10年代入T,即可计算科举、门第、父亲官品及两京婚姻网络等各变量在每个10年对墓主官品影响。可以通过绘制趋势图来呈现这些变量对墓主事业影响随时间推移的变化。

这个模型有四个关键之处。一是同时估算父亲官品、门第、科举出身等相互影响的变量,使它们成为彼此的控制变量,如此一来,估算出的门第、父亲官品和科举出身的效应便是剔除了其他变量影响的“净效应”(net-effect)。二是加入年代固定效应和出土省份固定效应的交互项(μ),pt灵活剔除了墓主生活时代本身的特质对于我们所关注变量的影响,以及墓志出土所在省份对估算的影响。三是加入年代固定效应和“地域集团”(即是否为西魏北周官员后代或东魏北齐官员后代)固定效应的交互项(ξ),rt从而灵活剔除可能存在的墓主及墓主祖先曾所属的北朝政权,以及与之伴随的群体特殊性对统计分析的干扰。四是加入年代与年代的二次方,方便灵活观察各变量效应在各个时期的变化。

四、实证统计所见唐代士族衰亡

首先来看门第与父亲官品对子代官品的影响。本文所有趋势图的实线都是对效应的估计,而实线两边的虚线构成95% 置信区间,如果置信区间与横轴0虚线有所相交,说明该效应在统计学意义上并不显著,通常情况下可以当作“没有效应”看待。图1左侧显示,唐初(出生于550年至640年)的墓主生活在一个门第影响政治地位的时代。图中官品数字化后的最小值为0(无官),最大值为18.75(一品)。唐初开国时,显赫门第可为墓主带来图中4.5左右的数值优势,意味着在九品体系下约二品的巨大优势。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唐初开国时关陇贵族比例较高,但多变量统计模型已经剔除了功臣集团近祖及两京婚姻网络的影响,以及更广义的关陇集团效应,由此看来唐初的门第效应相当可观。然而,该效应下降速度非常快,并于唐高宗—武则天(高武)时期开始归零。如图1左侧所示,从出生于640年这一代人开始,门第对仕途就不再有普遍性帮助。门第效应的估值在玄宗朝继续下降,虽然在元和后有所回升,但自高武以降,该效应的统计学意义均不显著。唐代初期依然看中门第,但门第效应下降很快,整体趋势大致是从有到无,而高武时期是关键点。A门第对墓主官品的影响(剔除近祖、两京婚姻网络、科举及地域集团等因素)

图1,分图A
图1,分图B
图 1 门第及父亲官品对墓主官品的影响资料来源:本图由笔者据墓志数据和回归分析结果用 R 语言绘制而成。

父亲官品对墓主官品的影响(剔除门第、祖父、两京婚姻网络、科举及地域集团等因素)

图1右侧则显示,唐代父亲官品对子代官品的影响未随时间而变化。从唐初至唐末,父辈在九品体系下一个完整品级晋升(如正五品下→正四品下),平均可转化为子代在九品体系下约0.25品级提升(如从八品下→从八品上)。父辈官品对子代仕途的正向影响长期维持在一定范围内,表明唐代在这方面并不“特殊”,毕竟古今中外各时期一大共同点便是父辈帮持对子代成功的重要作用。而国内学界一般认为,士族是基于文化认同而形成的社会身份(如门第)。A如果将门第影响政治地位视作中古社会的重要特征,那么图1中门第效应与父辈影响之间的反差或许说明,至少在政治意义上,唐代是中国历史“走出中古”的时期。

接下来关注科举出身在剔除其他控制变量干扰后的净效应。如图2左侧所示,科举出身的净效应在高武时期变正(置信区间不再包含0),此时科举登科墓主的最终官品,与非科举出身墓主相比,提升幅度不到九品体系下的一个完整品级。科举效应从天宝时期开始进入向上加速通道,而高武—玄宗恰恰是陈寅恪理论框架下唐代阶层升降的重要一环。B科举在唐末的净效应在图中的数值达到了4左右,意味此时科举对墓主事业帮助已经与唐开国时期门第的作用相似。

图2,分图A
图2,分图B
图 2 科举及两京婚姻网络对墓主官品的影响资料来源:本图由笔者据墓志数据和回归分析结果用 R 语言绘制而成。

两京婚姻网络对墓主官品的影响 (剔除门第、近祖、科举及地域集团等因素)

图2右侧显示,在墓志样本中,两京婚姻网络对于任官帮助在统计学意义上并不明显,终唐一世基本为零。尽管谭凯声称以墓志数据为主要材料,但用更恰当方法分析该数据,却会得到与之相反的结论。两幅趋势图均说明,科举崛起和士族衰退都远早于黄巢起义。A

最后,通过图3进一步理解科举制度在唐代的重要地位。无论想成为宰相,还是词臣、财臣或藩帅等重要使职,科举出身都是士人最重要的晋升渠道。B在考虑近祖、门第、两京婚姻网络等控制变量的情况下,考取科举功名者,相比于未考取功名者,成为宰相的概率提高了6.5个百分点,相比之下,数据里墓主成为宰相的平均概率只有1.68%。考取科举功名者,相比于未考取功名者,成为翰林学士的概率提高了6.3个百分点,而数据里墓主成为翰林学士平均概率只有1.17%,验证了麦大维对科举出身与翰林学士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的推测。C与翰林学士不同,财臣更重视科举无法直接测评的能力。但统计结果明确显示,墓主成为财臣的平均概率为0.916%,墓主考取功名后,相比于未考取功名者,成为财臣的概率仍然提高了2.69个百分点。数据里墓主担任晚唐节度使的平均概率只有7.38%,但考取科举功名者,相比于未考取功名者,成为节度使的概率可以得到约11个百分点的提升。该发现与藩镇研究者注意到的,晚唐多以文官为节度使现象相契合。A

成为宰相的概率
成为翰林学士的概率
图3,分图C
成为节度使的概率
图 3 科举、父祖官品、门第及两京婚姻网络对士人任官的影响B资料来源:本图由笔者据墓志数据和回归分析结果用 R 语言绘制而成。

结语

本文统计结果与士族研究及唐史领域中诸多基于史料考辨的成果可以相互印证。例如,本文量化后呈现的门第任官优势归零的现象,与近年学界对唐代郡望建构的研究发现互为表里。本文的统计分析在测量门第概念时,以著名房支为基准严加审核,并通过计算该概念与谭凯的两京婚姻网络的强相关性加以核实,较大程度避免了郡姓冒认现象对统计结果的影响。但郡姓建构现象在唐代愈发严重,本身也意味着社会流动的加强。A冒认郡姓的普遍化与门第效应消失实为一体两面:郡姓在社会上依然有价值,所以人们趋之若鹜;但门第政治效力早已消失,意味拥有门第之人没有太多动机去限制他人对郡姓的“分羹”。B

以士族或门阀阶层整体为对象的作品,主要来自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研究。C唐史研究则逐渐从士族政治研究框架中脱离出来,转而关注更具体的群体、制度及更贴近宫廷政治的课题。D更加微观、更加聚焦皇权及其附庸(如词臣、宦官、勋贵)的视角,似乎也说明学者潜意识中已经不再把士族本身当作研究唐史最关键的门径。士族从政治史研究的“退场”,与多元统计分析所展现的门第政治优势归零,亦互为表里。

我们也注意到,在洞察中古史脉络的经典著述中,有时会出现某种张力。一方面,对具体事例、文本和制度的分析表明,士族衰落在唐代呈现非常明显趋势。另一方面,这些论述必须面对唐代高官群体中士族占较大比重的事实。唐长孺虽主张“唐代进士科出身的优越地位代替了过去的士族”,但也承认士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乍一看唐代似乎仍是士族统治的时代,仔细分析却并非如此”。E阎步克亦指出,一系列加强官僚化的制度变革“都显示唐代已非门第社会或‘变相的贵族社会’”,“明明是一个竞争性、流动化、功绩制的官僚社会了”,“此时士族门第的影响力只是历史残余而已”,但也意识到“延续派”的统计结论,所以特意强调“不能只看‘人’而不看‘制’。从‘制’的方面说,我们明明看到了升级换代。即便从‘人’方面说,昔日的士族也已按新的游戏规则争权夺势了”。A

本文尝试缓解此张力,认为“延续派”基于对“人”的统计所建构的士族优势,可能是一种数据假象。在判断士族衰亡、阶层流动等涉及群体趋势的宏大历史问题时,基于数理统计的“量化范式”自然有其益处,但数据分析需要成熟合理的方法和技术,否则可能会不自觉陷入统计陷阱。本文审视了现有士族研究中“量化范式”的应用,从概念设定和操作方法上指出其逻辑误区。然而,现有研究的局限性并不意味着研究范式本身的缺陷,在采用早已被社会学研究成熟使用的多元统计模型纠正谬误后,我们得出与毛汉光、谭凯等“延续派”截然相反的结论:士族任官优势自唐初至唐末呈逐渐衰退趋势,而科举对阶层流动的意义被过往研究严重低估。简言之,若通过更合理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那么数据所呈现的趋势与中古史学者的观察大体吻合。

当然,本文数据亦有局限。近年来唐代墓志出土和刊布数量激增,已超越谭凯数据库所录范围。我们在此抛砖引玉,期待未来能有新研究利用更全面的墓志整合及数据化成果,继续推进对唐代士族的认知。同时,统计方法不能取代对具体场景、史料的多元解析,量化范式的应用必须与个案研究、文本和制度分析等方法相结合,才能发挥更有意义的价值。总之,被贴上“传统课题”标签的中古士族研究,远未到题无剩意的地步。

〔作者王海骁,纽约大学政治学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管俊玮)

注释

  1. 165A 代表性研究参见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前期的变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通论》,黄约瑟译,北京:中华书局,1992 年,第10—18页;Robert M. Hartwell,“Demographic, Political,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s of China, 750-1550,”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42, No. 2, 1982, pp. 365-442. 相比内藤湖南、陈寅恪和唐长孺,郝若贝(Robert M. Hartwell)文章中对经济人口的区域发展趋势着墨更多,但士族衰亡依然是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2. 166A 参见权家玉:《中古士族研究的推进与展望——近年中古士族研究评介》,《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刊》第1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18—137页。
  3. 166B 范兆飞:《超越个案:士族研究的问题与路径》,《中国史研究动态》2017年第1期,第36页。
  4. 166C 仇鹿鸣:《失焦:历史分期论争与中文世界的士族研究》,《文史哲》2018年第6期,第119页。
  5. 166D 为行文方便,本文将“数理统计”、“统计”、“定量”、“量化”、“计量”视为同义词使用。
  6. 166E 孙国栋:《唐宋史论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姜士彬:《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范兆飞、秦伊译,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谭凯:《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胡耀飞、谢宇荣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
  7. 167A 学界一般将魏晋至隋唐时期称为“中古”,近年来张天虹和孙俊也尝试使用量化范式研究中古阶层变化,参见张天虹:《中晚唐五代的河朔藩镇与社会流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孙俊:《唐代特权阶层仕宦与社会流动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
  8. 167B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83—235页;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56—260页。与陈寅恪、吴宗国不同,包弼德认为,科举制度不仅抬高了“文”(文学修养与经典阐释能力)的社会地位,还通过将科举功名与“文”的价值绑定,逐步消解士族门第的世袭特权(《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刘宁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14—154页)。英国学者麦大维(David McMullen)也发现,科举制度与社会对文学才能的认可之间存在深刻联系,文学素养(体现为科举成绩)不仅是晋升阶梯,更重塑了唐代精英的身份认同。他通过分析唐代的“制诰制度”,揭示文翰能力如何成为影响阶层流动的关键机制(《唐代中国的国家与学者》,张达志、蔡明琼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163—175页)。
  9. 167C 代表学者如孙国栋、姜士彬、毛汉光及谭凯。尽管他们对士族定义有所不同,但结论相似。此外,很多日本学者在20世纪中叶也通过相似范式得出相似结论,不再一一例举。
  10. 168A 笔者曾撰中文笔谈和英文短文谈及“延续派”(之前称之为“猝亡派”)对唐代社会流动的误解,但受体例限制,存在诸多未涉及之处。参见王海骁:《定量社会科学能为历史学带来什么——以中古士族为例》,《学术月刊》2024年第6期;Fangqi Wen, Erik H.Wang and Michael Hout, “Social Mobility in the Tang Dynasty as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Rose and Aristocratic Family Pedigree Declined, 618-907 CE,”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Vol. 121, No. 4, 2024, e2305564121.
  11. 168B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8—179页。
  12. 169A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7、145页。需要说明的是,定义含混不清问题并不限于毛著,如某项对士族在科举及第者中占比的统计研究,甚至没有给出任何对“士族”、“小姓”、“寒素”的定义。
  13. 169B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146、125页。
  14. 169C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6、37、49、50、125页。
  15. 169D Nicolas Tackett, “The Evolution of the Tang Political Elite and Its Marriage Network,”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y, Vol. 4, No. 2, 2020, pp. 277-304.
  16. 170A 谭凯在《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及2020年的论文中都用“网络”(network)一词,但按照严格的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术语,谭凯所绘图片上的网络状组织并非“网络”(network),而是网络中最大的“组件”(component)。
  17. 170B Nicolas Tackett, “The Evolution of the Tang Political Elite and Its Marriage Network,”pp. 277-304.
  18. 170C 这一数据构建标准的另一弊端是,当定义的社会网络过于庞大,该网络内部凝聚力及成员对彼此身份认同会很低,不太可能形成特有的士族文化,参见Song Chen, “Review of 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by Nicolas Tackett,”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75, No. 1, 2015, pp. 233-243.
  19. 170D 《旧唐书》卷177“史臣曰”,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620页。
  20. 170E 谭凯:《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83页。
  21. 171A 在统计学中,一般用E代指平均值,Pr代指概率。
  22. 172A 毛汉光博士论文标题便强调“社会流动”四字,参见毛汉光:《唐代统治阶层社会变动——从官吏家庭背景看社会流动》,博士学位论文,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1969年。姜士彬在论述大族地位时所用之词也是“社会流动”(《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第36页)。在谭凯论述中,社会流动固化与士族政治地位呈一体两面,“正如我们现在所见,群体内部联姻也有助于解释唐代政治精英的长盛不衰,尽管向上层社会流动的途径可能在其他方面威胁到他们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143页)。从语境上看,姜士彬对于“优势”(advantage)或“特权”(privilege)理解和社会流动理解一致,都是“比较级”的,暗示来自不同家境的个体在仕途上的差异,“社会地位崇高的人们在任官方面也拥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名门望族的子弟在竞争任官时被赋予特权”(《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第160、194页)。谭凯对“优势”的理解亦相似,“在这一系统中,京城精英比地方精英更占优势”(《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147页)。
  23. 172B 姜士彬的统计结果为56.4%—62.3%,毛汉光的统计结果为64.8%—65.3%,谭凯的统计结果为67%—82%,参见姜士彬:《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第180页;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44—45页;Nicolas Tackett, “The Evolution of the Tang Political Elite and Its Marriage Network,” p. 286.
  24. 172C Walter Scheidel, “Demography,” in Walter Scheidel, Ian Morris and Richard Saller,eds., 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Greco-Roman World,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pp. 38-86.
  25. 173A 唐代总计289年,若以30年为1代,前后至少有8代人。而人口呈指数型增长(如每代2男丁,8代可达256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士族谱系多呈现初代高官经多代繁衍形成的庞大树形结构,从侧面体现子孙自然增殖的累积效应。若用更保守的推算原则,仅采用已经代表相对富裕阶层的墓志样本(数据详见下文),把士族定义为父祖皆为从五品下以上官员或可被追溯至著名房支的墓主,然后用墓志记载的儿子数量来计算士族与非士族的存嗣率差异,亦会发现唐末时士族之于非士族的人口比例是唐初比例的2.69倍之多。唐代士族在高官中占比的相对稳定,显然远不足以匹配其人口基数比例的巨量增长。
  26. 173B 并不是说士族任官优势在唐末已经完全消失,毕竟士族在总人口中占比一直很低,但在官僚体制中的占比却一直较高,所以他们在官僚体制中是被“过度代表”(overrepresented),体现在士族一直有任官“优势”。但“过度代表”程度却随时间推移而下降(因为士族人口增长较普通人更快),意味着士族任官优势下降了。在数学推算中,士族任官优势的下降会被官僚岗位扩张所减缓,但没有证据表明唐初至唐末的流内官僚岗位较总人口出现了翻倍扩张,更何况“延续派”统计多基于唐末与唐初相比未有太大变化的宰相人数。
  27. 173C 王德权:《为士之道——中唐士人的自省风气》,台北:台湾政大出版社,2012年,第151—210页;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25—227页。
  28. 174A 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55—158页。陈寅恪则认为,唐代士族亦可分为重礼法的山东旧族和依靠近祖权势上位的新兴统治阶层(《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259—294页)。
  29. 174B 参见《旧唐书》卷88《韦思谦传附子韦承庆、韦嗣立传》,第2861—2874页;卷129《张延赏传附子张弘靖传》,第3607—3613页;卷174《李德裕传》,第4509—4531页;鲍丹琼:《中晚唐吴郡归氏科举家族考——以〈归仁晦墓志〉为中心》,陕西历史博物馆编:《陕西历史博物馆论丛》第29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22年,第284—296页。
  30. 174C 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154—155、166页。
  31. 174D Nicolas Tackett, “The Evolution of the Tang Political Elite and Its Marriage Network,”pp. 277-304. 此外,韩昇、陈松也质疑过毛汉光、谭凯所建构“士族”概念的合理性。参见韩昇:《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评毛汉光先生〈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复旦学报》 2003年第5期;Song Chen, “Review of 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by Nicolas Tackett,” pp. 233-243.
  32. 174E 如孙国栋:《唐宋史论丛》,第300页;王伟:《进退之际:唐代士族与科举取士制之关系及其影响》,《北方论丛》2010年第5期。
  33. 175A 唐代每次放榜人数来自《唐五代进士登科人名录》(张希清等主编,金滢坤著:《中国科举制度通史·隋唐五代卷》附录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879—895页)。6585是笔者将金著数字累加所得,但因唐代官方数字并未传世,金氏的统计可能比真实数字要低。金氏同时列出每次科举考试已知及第者的姓名(包括《登科记考补正》及金氏添补),总共1594个。此外,《登科记考补正》中未能确认具体及第年份的唐代进士姓名共965个。笔者未统计《登科记考补正》之外未能确认具体年份的唐代进士,但人数应该不会很多,而且金氏在补充这类进士姓名时较依赖明清方志。明清史料对于还原中古社会而言可靠度较低。即便把这些人算入,仍然是极为残缺的一份名单。同时,若考虑明经及其他科目,唐五代及第总人数可高达3万余人,而截至《登科记考补正》出版的2003年,所知及第者姓名总数只有4500,占唐五代及第总人数的15%。现在该比例应该有所增长,但即便翻倍也只有30%,参见徐松撰,孟二冬补正:《登科记考补正》,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许显华:《〈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所见唐代进士史料》,《赤峰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34. 175B 《旧唐书》卷164 《杨於陵传附子杨景复、杨嗣复、杨绍复、杨师复传》,第4294页;卷176《杨嗣复传附子杨技、杨拭、杨㧑传》,第4561页。
  35. 175C 何邕家世参见《唐何邕墓志并盖》,《洛阳新获墓志二○一五》,北京:中华书局, 2017年,第230页。康某家世参见孙樵:《唐故仓部郎中康公墓志铭并序》,《全唐文》卷795,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8339—8340页。余从周家世参见《唐故朝议郎行尚书刑部员外郎会稽余(从周)公夫人河南方氏合祔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大中06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295—2296页。陈皆家世参见《唐故中散大夫使持节台州诸军事守台州刺史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颍川陈(皆)公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贞元130,第1932—1934页;《陈鲂墓志》,《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92—993页;阙名:《唐故秀才举颍川陈府君(元造)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297—298页。当然,若及第者一跃成为名宦而被正史列传,其及第事迹自然会为后世史家所知。但能够成为正史传主者毕竟是极少数人。且近祖官品与本人官品存在较强正相关性,近祖不显的士人在一代之内成为高级官僚并不容易。何、康、余、陈诸人在科举及第后逐渐位至刑部郎中、仓部郎中、刑部员外郎、台州刺史等要职,是社会流动和阶层跃迁的鲜活事例。
  36. 176A 如王伟:《进退之际:唐代士族与科举取士制之关系及其影响》,《北方论丛》2010年第5期。当然,对士族定义的不同或可解释部分差异,但遗憾的是,该文虽然以统计士族占比为主要论证方法,但全文并未给出任何对“士族”的定义。孙国栋根据传世史料仅仅统计了301名及第者的家世,认为名族和公卿子弟占76.4%(《唐宋史论丛》,第300页)。
  37. 176B 正统社会流动研究数十年来一直采用多元统计模型这一经过验证且可靠的方法。相关文献综述参见Michael Hout, “Social and Economic Returns to College Edu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Vol. 38, 2012, pp. 379-400.
  38. 176C 谭凯:《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153页。
  39. 177A 参见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81—402页;王炎平:《牛李党争》,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9页;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221—222页。
  40. 177B 《旧唐书》卷177《崔珙传》,第4587—4590页;赵超编著:《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卷2《崔氏》,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387页。
  41. 177C 《唐故登仕郎前守河南府阳翟县尉清河崔(行规)公夫人荥阳郑氏合祔墓志铭》,《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71,第2434页;赵超编著:《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卷2《崔氏》,第356页。
  42. 177D 刘斌家世和仕宦情况参见《刘斌墓志》,《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第710—711页。
  43. 178A 仍以仕宦为例,即使家世和科举都很重要,我们依然能找到在门第、近祖和功名上几乎毫无瑕疵却宦途未达到预期的人,杜牧便是一例。杜牧在宦途上的职业选择也许受到个人因素影响(他需要长期照顾患病的弟弟)。这种相对随机分布于样本中的特殊性(idiosyncratic),在多元统计模型中属于回归函数的随机误差项(error term),并不影响对结构性因素的估值,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通过t检验反映在估值的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上。关于杜牧仕途分析,参见缪钺:《杜牧年谱》,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第79—80页;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59—161页。
  44. 178B Nicolas Tackett, “The Evolution of the Tang Political Elite and Its Marriage Network,”pp. 277-304.
  45. 178C 共有5133方墓志的墓主亡于唐代,在排除宦官后,男性墓志共3640方。除墓主外,这些男性墓志还包含6470位父祖信息。
  46. 178D “精英社会”是一个广义说法,指的是相对富裕的社会阶层,即负担得起墓志费用的家庭,参见谭凯:《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第39页。统计表明,在“精英社会”内部依然存在明显的家世差异和科举差异,且会显著影响宦途。笔者认同谭凯在《消亡》一书中对墓志样本价值的理解。我们都强调墓志数据是“各个地区 内部”较随机的抽样,而非全国性较随机的抽样,理由是唐代墓志出土的地理分布偏重河南、陕西两省(这与河南在20世纪初的陇海铁路修建及陕西的河渠建设有关)。笔者在统计模型中加入现代省份“固定效应”(fixed-effects),以确保统计结果不被各省出土情况的差异所影响。墓志数据在中古群体的人口和任官问题研究中的价值也被国内学者承认,参见蒋爱花:《唐人寿命水平及死亡原因试探——以墓志资料为中心》,《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唐代中下层官员入仕之路研究——以墓志铭资料为中心》,《前沿》2012年第23期;刘军:《北魏庶姓勋贵起家制度探研——以墓志所见为基础》,《人文杂志》2016年第4期。
  47. 179A 前文在揭示士族科举“优势”被夸大时,也利用墓志样本中更偏中下层的精英,而传世史料鲜有对他们事迹和家庭背景的详细记载。可见墓志样本对于修正认知偏误是有帮助的。
  48. 179B 中唐以前,唐代门荫制度主要依据散官官品,而非职事官官品,但本文所用数据中,散官官品与职事官官品的统计相关性极强,说明用职事官衡量士人待遇差异是有意义的。很多墓主父母的散官官品缺失情况较为严重,因此本文主要数据分析不采用散官官品。
  49. 179C 笔者利用了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毛蕾:《唐代翰林学士》,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傅璇琮:《唐翰林学士传论》,沈阳:辽海出版社,2005年;《唐翰林学士传论·晚唐卷》,沈阳:辽海出版社,2007年;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本文“财臣”是指《唐仆尚丞郎表》所辑考的度支使、诸道盐铁转运等使。
  50. 180A 因为房支本身也可能是建构的产物,所以笔者要求该房支必须在唐初就已出现。房支的称谓除“房”以外,还有“眷”、“枝”等。
  51. 180B 柳芳:《姓系论》,《全唐文》卷372,第3778—3779页。
  52. 180C 唐代伪冒郡姓情况参见仇鹿鸣:《制作郡望:中古南阳张氏的形成》,《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范兆飞:《祖先光谱:中古士族的谱系与谱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第177—204页。
  53. 180D 以弘农杨氏越公房为例,该支成员北朝祖先是否为伪造的弘农杨氏,对于北魏士族研究而言是很有意义的问题,但其真伪对于唐代士族研究来说意义不大,因为越公房在唐朝实际上已经被视为弘农杨氏的定著房支。关于北魏杨播家族通过伪造世系和在华阴建立田宅、墓地来塑造其弘农郡姓身份的过程,参见黄桢:《制造乡里:北魏后期的弘农习仙里杨氏》,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36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55—276页。
  54. 181A 例如墓主于公元658年出生,那么他在此变量的赋值为650;若于661年出生,则赋值为660。
  55. 182A 这个数据发现与陈寅恪的看法大致吻合,即自高武以来,山东旧族的政治地位日渐受到新兴统治阶层的挑战(《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261页)。
  56. 183A 仇鹿鸣:《失焦:历史分期论争与中文世界的士族研究》,《文史哲》2018年第6期。
  57. 183B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83—235页。
  58. 184A 因为笔者在撰写本文时对房支和科举变量的赋值有小幅更新,故本文图1和图2的左图,与之前在英文期刊所刊文章中的趋势图(原文Fig. 3)有小幅出入,参见Fangqi Wen, Erik H.Wang and Michael Hout, “Social Mobility in the Tang Dynasty as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Rose and Aristocratic Family Pedigree Declined, 618-907 CE.”
  59. 184B 因为三大使职(翰林学士、财臣、节度使)主要出现在中晚唐,所以这里不考虑从唐初到唐末的时间变化,只看中晚唐平均情况。
  60. 184C 麦大维:《唐代中国的国家与学者》,第172—175页。
  61. 185A 此现象似在东南财源型藩镇尤甚,参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8页。
  62. 185B 在统计学中,估值(通常指点估计)与置信区间共同构成对未知参数的完整描述。图中的“点”代表效应(如科举成功对士人成为宰相的帮助)的估值,“横线”代表效应的置信区间。
  63. 186A 如仇鹿鸣:《制作郡望:中古南阳张氏的形成》,《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范兆飞:《祖先光谱:中古士族的谱系与谱牒》,第177—233页。
  64. 186B 在九品中正制不存在后,朝廷没有动机严格执行对社会阶层的法定界定。
  65. 186C 除前引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外,还有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仇鹿鸣:《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66. 186D 除前引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外,还有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黄永年:《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张耐冬:《太原功臣与唐初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黄楼:《神策军与中晚唐宦官政治》,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
  67. 186E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前期的变化》,第400、402页。
  68. 187A 阎步克编著:《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页。